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:
清明将至,为驰而不息纠治“四风”,牢固树立文明节俭祭祀新风,营造崇廉尚俭节日氛围,现就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提高政治站位,担好主体责任
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坚持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纠治“四风”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,及时安排部署,严明纪律要求,督促文明祭祀,做到严抓严管、守土尽责。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“三个务必”、践行“三严三实”,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,严守纪律规矩,杜绝侥幸心理。
二、严守纪律要求,带头化风成俗
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教育,重申廉洁过节纪律要求,严明纪律红线。节日期间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扫、踏青旅游、探亲访友等活动;严禁用公款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;严禁以祭祀等名义大操大办、借机敛财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;严禁借祭扫之机,违规接受宴请、娱乐等活动;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;严禁违反有关要求开展祭扫等活动。
三、强化监督执纪,严惩不正之风
学校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坚守职责定位,强化监督检查,坚持纠“四风”和树新风并举,盯节点、抓具体、严执纪、挖隐形,严防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对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,坚决以“零容忍”的态度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,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。
中共大连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
2023年4月3日